9月25日,重慶市環(huán)保局發(fā)布消息稱,自今年11月1日起,在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(qū)域內(nèi),禁止國一及以下(2009年10月1日前生產(chǎn))非道路機動機械使用。如果違規(guī)上路,最高將處5000元罰款。
非道路移動機械指用于非道路上,裝配有發(fā)動機的移動機械、可運輸?shù)墓I(yè)設備以及不以道路客運或貨運為目的的車輛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裝載機、推土機、挖掘機、打樁機、鏟車、壓路機、瀝青攤鋪機、叉車、旋挖機、混凝土輸送泵等多種機械類型。
主城的許多地方街道11月1日起禁止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。
責任編輯:張琪琦